自序(1 / 2)

男孩不哭 丁宁 1958 字 2018-06-01

热爱爱情

最初的时候,是暗恋。

还是刚念国中,小小少年,情窦初开,偏偏临桌又是个眉目清秀的孩子,便忍不住动了春心,悄悄地把他的面容在纸上画了一遍又一遍,把他的名字在心里念了一次又一次。

他的名字里,也有一个字叫瑞,从此喜欢所有叫瑞的人,偏偏在笔下,马瑞成了一个不太招人喜欢的角色,我对待爱人的别扭态度,由此可见一斑。

国中的时候,念书很勤奋,年年考第一,惹得那小孩把自己当作偶像一样崇拜,心里的得意便一次次溢满。

喜欢他,喜欢他,喜欢他每个小小的笑脸,每个生气的表情,每个认真念书的模样。

可是,没有告诉他,只是暗恋。7k7k001.com

高中的时候,真的爱上一名少年,戴着眼镜,很是清秀斯文,前后桌,他经常回过头来问问题,对英语一窍不通,傻得让人好笑。

于是,每次交换使用钢笔,借橡皮都成了美妙回忆,一起爬山,向上攀登时牵在一起的手,那像空气一样包围住自己的幸福,就永远刻在了记忆深处。

偏偏他爱叫自己『小孩』。

『小孩好聪明啊。』

『小孩又长高了。』

『小孩怎么病恹恹的?』

一句一句,都暖到心窝里,纵然百炼钢也不得不化成了绕指柔。

于是在不知不觉中,爱上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