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唱征服(1 / 2)

人的一生中会做出很多选择,有些决定一旦实行,便会改变我们行进的轨迹,影响一生。m4xs.com生活依然向前,茫茫人海中多少人在演绎着不同的故事;在悲欢离合中浮浮沉沉,每天都有来自不同人的悲伤,汇聚成一条河,流淌在人海之中。于此相比,我们的那些烦恼就显得微乎其微。

在每天繁星满天时,有人正悠然的坐在天台上欣赏,有人正牵着心爱之人双宿双飞,有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匆匆赶回家中但是无论什么都会在时光中沉睡,成为永恒的过去,时间不会为任何人的悲伤而加快,也不会为任何人的喜悦而停留。而我们所能做的,就是走出这一秒,走进下一秒,带着勇气,去创造属于下一秒的精彩。

这两天,思琳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,她希望时间可以快一点,再快一点,快到下一秒她就可以毕业,离开这个有杰浩的学校,远离这一切。

但是无论她心里怎么祈祷,时间都不会可怜她,内心在一番折腾后终于重归平静,她仿佛一下明白了许多,在这浮躁的年华里,一切都会过去。

即便现在内心悲伤逆流成河,但在时光的安抚下,总有一天她会忘记这些,重新开始。想明白后,她也更加坦然的接受了杰浩和蒙蒙在一起的事实。不接受她又能做什么呢?感情又不是勉强的事!

她开始尽量少的和杰浩见面,说话。即便偶尔有交流她也必定是礼貌可气的当着蒙蒙的面。可是她却避免不了和蒙蒙一起见到他。有很多次,蒙蒙拉自己一曲去找杰浩时,她都想拒绝,事实上她也那样做了,但是蒙蒙总是会不厌其烦的来说服她,也许是真的被蒙蒙说服,她每次都跟着去了。

刚开始,蒙蒙总是中午拉着她到网吧去找杰浩,就像以前他们一起一样。网吧里总是陈云,谷林和杰浩在等着她们。而他们也和以前一样,在上网后一起打闹着到处玩。

这让她恍惚中有种一切都没有改变的感觉,这种感觉让她心里的伤痛慢慢减淡。杰浩还是会逗她,但是次数少了许多,也许是在意蒙蒙的感受,她也不像以那样放肆。

几个星期后,放学回家,思琳懒懒的趴在床上看小说。妈妈正在厨房里做饭,院子里飘着饭香味儿,夕阳染血一般红,映的窗户也变成了红色。

她故意没有开灯,屋子里也淡淡的一层红晕,显的十分安详舒适。在她小说看的正专注时,突然收到一条短信,是蒙蒙发的,说让她吃过饭去找她,出去玩。她有些奇怪,晚上去哪里玩呀?就发短信问:“去哪呀?”

蒙蒙说:“去陈云家”

“去陈云家干嘛?”

“谷琪琪带了几个朋友,今晚去陈云家玩,叫我们也过去。swisen.com”

“哦,那几点回来?”

“十点左右”

“有点晚,我爸妈肯定不让我出去。”

“没事的,到时候你可以提前回来。”

“那好吧,一会我找个理由出去。”

“嗯嗯,等会见。”

结束了短信,思琳在心里找着等会出去的理由。平时白天不在家爸妈不会管,但是晚上,爸妈还是管的很严的,是不允许她出去的。而且,爸妈一向不喜欢蒙蒙,觉得她会带坏自己,所以绝对不能说和萌萌一起。

想了一会她终于找到一个理由,前几天她借了瑞瑞和雯雯(思琳的另外两个朋友)的漫画书还没还。这时候妈妈喊吃饭的声音从厨房传来,她下床,穿好鞋子,洗过手脸后就去吃饭。吃到一半,她有些紧张的跟爸妈说了一会她要去还书。爸爸说:“明天再去吧。”

“那不是她们的书,他们也是借别人的,现在人家要,我去送完就回来,很快。”

“那你去吧,晚上别在外面呆太长时间,女孩子家,不安全。”

“哦,哦!知道了,不会的”嘴上虽然这样说,但思琳心里想:能有什么不安全的

推着自行车从家里出来,她开心的脚一蹬,就像离弦的箭,这是她第一次晚上出来玩,天还没有完全黑,但是各色的灯光已经亮起。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中,她看到,三三两两青年人在边走边聊,相约着晚上去k歌,去尬舞

她在心里羡慕他们,她想快点长大,这样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,更加自由自在。想到自己就要去玩,心里更加开心,更加兴奋。

来到陈云家,还没进屋就听见他们拿着话筒在屋里唱歌的声音,和音响里的音乐声。思琳的心更加雀跃了,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,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。

因为还有新的朋友在,所以她故作矜持的安耐着自己已经不安分的心。谷林兴奋的拉着她,给她介绍新朋友,虽然他也是刚认识。

三个新面孔,一个女孩两个男孩,女孩叫艾琳,是谷琪琪以前的邻居,不过两年前跟他爸爸到新加坡读书去了。最近一个月才回来,据说下个月就又要走了。

两个男孩,一个个子不是很高,一米七一,浓眉大眼,双眼皮,嘴唇却很薄,很有一种欧美帅哥范儿,不过他却不是欧美人,他叫齐羽晨,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,真是惹人喜欢~\(≧▽≦)/~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,看到他仿佛就能感觉到阳光的气息。

另一个男孩十分英俊,刚进来时思琳就看到他了,他属于杰浩那种类型,当他邪邪的朝思琳一笑时,她恍惚中有种杰浩的感觉。但是眼前的男孩却比杰浩多了一丝妖冶感。狭长的眸子,长长浓密的睫毛,高高的鼻梁,上挑的薄唇,以及棱角分明的下颌,堪称完美!

思琳承认她有些犯花痴了,这个男孩是她见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,没有之一。

他那光滑白腻的皮肤让她都有些羡慕!当他站起来时,思琳更加惊叹于他的个子!十四岁的男孩竟然已经达到一米八二,这让她怀疑他的父母该有多高。真是羡慕啊,

想想自己今年十三岁,才一米五九,站在人家面前简直就像是小孩子!这个男神般的男孩叫金俊秀,名字也是这么好听~

金俊秀好像对她十分感兴趣,谷林刚说她叫刘思琳,他就盯着她别有深意的看了看,还笑了笑,貌似还对着她眨了眨眼睛!男神般的男孩这样高待遇的对自己,真是让思琳受宠若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