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四章 不做前车之鉴(28)(1 / 2)

在白白回去之前,苟雪跟他说了想要开房地产公司的想法。

白白觉得有一定的风险,而且风险不低,但他愿意帮他。

他手里的房地产公司其实也才注册不久,还没有标到项目,既然她有需要,他完全可以直接转让给她,还可以把技术人员也借给她,让她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干。

于是,苟雪成功成为了房地产老板。

她花了两百万用来买下烂尾楼区,花了五百万用来装修,留了两百万给方慈以备不时之需,还留了一百万用来当工资储备。

白白把公司转让给她是没有收钱的,只是签了合同,约定如果苟雪不能将烂尾楼变废为宝,在五年内赚到一千万以上,他就会收回公司。

他仍然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,只是将经营权交给了苟雪,让她当明面上的老板。

苟雪干劲很足,让施工队把所有的烂尾楼装修完后,就做了相对全面的市场调查,分别制定了卖房和租房的价格,还想了很多的宣传方法。

这里最大的问题是交通不够方便,没有直达的公交车,但路都是修好了的,不管是什么车,都可以开进来,而且从附近的城区开车过来其实并不费时,哪怕是骑电动车,最多也只要半小时左右,所以只要是有车的人,住在这边也不会不方便。

而且这里相比其他的城区,还有没有严重的光污染,比较安静等优势,只要宣传做到位了,不愁没有买家。

……

三个月后。

某日上午,苟雪接到了一个来自客户的咨询电话:“你这里的房子真的只要五十万一套吗?”

“我们的房子都是明码标价,童叟无欺,如果您不相信房子的质量,可以选择先租一个月进行体验,租房也不贵,一个月只要两千,而且房子都是装修好了的,基本的家具什么的都有,您只要买点生活用品和小电器就可以拎包入住了。”